受害駕駛李姓婦人:「我真的我也不願,我也不願去領那種錢,我寧願我的腳是好的。」

養護工程課長簡翊哲:「之前在國賠程序的時候,因為我們市政府覺得,這個跌倒的地方,跟發生地點有點疑義的存在,所以法院判決後我們有上訴,既然最高法院已經判決定讞,我們也企業貸款會尊重法院判決,進行賠償的後續作業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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說著幾年來的委屈,李姓婦人難掩激動,眼淚奪眶而出,4年前她騎機車上班,當天下雨,行經基隆明德二路時,路面凹凸不平,導致她摔倒,被經過的聯結車輾斷雙腿。

雖然最高法院判決定讞,還給婦人一個公道,不過卻換不回原雙腿,現在只希望市府記取前車之鑑,把路舖平,別再讓下個人受害。(民視新聞陳崇翰基隆報導)

李姓婦人女兒:「基隆路況真是非常之差,我們希望市府能讓路平變好,讓我們這些市民騎車可以安全。」

受害駕駛李姓婦人:「市長就是說,這個路平坦的路要注重。」

雙手合十,拜託市長一定要把路給鋪平,雙腿截肢後,李姓婦人因為市府沒有妥善補平落面,以及架設警告標誌,向基隆市府申請國賠,不過市府認為,凹凸地點在路肩,加上李姓婦人可能是和其他機車擦撞,才會摔倒,拒絕賠償,不過高等法院審理後,認定市府沒有善盡養護責任,需付70%責任,判決市府賠償婦人597萬。

路不平害摔車遭輾 婦人獲判國賠597萬 房屋貸款

斷雙腿,婦人截肢無法行走,婦人認為是基隆市政府,放任道路不平,沒有填補修繕,打官司要求國賠,最高法院判決定讞,市府賠婦人597萬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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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聞來源https://tw.n企業貸款ews.yahoo.com/路不平害摔車遭輾-婦人獲判國賠597萬-101538187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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