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he FCCC condemns Chinese authorities' assaults on journalists reporting on Pu Zhiqiang's trial. Full statement: pic.twitter.com/FzbpWociZ6



14日「公開審理」浦案的法庭只有12人旁聽,浦志信用貸款強的親友僅有他的妻子孟群拿到旁聽證,但法院外頭卻有大批人馬被擋在門外。路透社稱,浦志強案14日開庭時至少有11名包括美國、德國、法國在內的外交官員,以及大批外媒記者遭到優勢警力與便衣阻擋與騷擾。法院外還有數十位民眾不畏麻煩上身,在現場高舉「浦志強無罪」的標語,與警方發生激烈推擠,關注判決結果的外媒則被不斷警方要求離開。



20151213浦志強案在北京開庭,警方要求正在採訪報導的外籍媒體離開。(美聯社)

到場抗議的維權人士楊秋雨在法院外對美聯社記者表示:「浦志強是一位有良知的律師,這也是他被逮捕的原因。我們在這裡支持他,這也意味著我們捍衛自己的權利。」但楊與其他數名抗議者隨即被警方帶走。法新社稱,至少有3位抗議民眾遭到逮捕。

在便衣人員的推擠下,美國駐華大使館人員比爾斯(Dan Biers)在現場宣讀聲明,呼籲中國政府應捍衛憲法賦予人民的權利、批評官方給他的罪名過於模糊,歐盟的外交官員根本連聲明都無法唸完。美聯社稱,至少一位外籍記者被警方摔在地上,駐華外國記者協會(FCCC)也隨即發表聲明,譴責中國政府阻擾採訪的粗暴行徑。

維權律師浦志強。
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第二百四十九條 (煽動民族仇恨、民族歧視罪)

— FCC China (@fccchina) 2015 12月 14日

房屋貸款

7則微博 遭關押19個月





20151213浦志強案在北京開庭,警方與外籍媒體及聲援浦志強的民眾在法庭相互推擠。(美聯社)
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第二百九十三條

3.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、占用公私財物,情節嚴重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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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,破壞社會秩序的,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:

浦志強的辯護律師莫少平表示,這次開庭持續了3個多小時,浦志強承認被指控觸犯相關罪名的7則微博貼文確實是出自他的手筆,他對這點並不爭執。浦志強還表示,如果這些貼文傷害了任何人,他感到很抱歉,但他否認他有任何想要煽動民族仇恨或者尋釁滋事的意圖。莫少平表示,浦志強最重可能被判處8年有期徒刑。





浦志強去年5月3日曾參與了一場民間紀念六四事件25周年的研討活動,呼籲調查六四真相,並「合理解決遺留問題」。但浦4日晚間11點多左右就被警方帶走,其他多位參與活動的學者與成員也紛紛遭到傳喚或失聯。浦志強則在去年的6月13日「正式遭到逮捕」,罪名是涉嫌「尋釁滋事罪」、「非法獲取公民個人資訊罪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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